关于开展2021年工会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
为进一步巩固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成效,深入实施困难职工帮扶民生工程,扎实推进困难职工精准帮扶年行动,切实解决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上学难、就业难问题,现就开展2021年金秋助学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职工为中心的工作导向,竭诚服务职工群众,聚焦助学育人目标,创新社会动员机制,不断延伸助学链条、丰富助学形式,深化“金秋助学”活动,精心打造金牌蓝领、圆梦计划、阳光就业等暖心行动,帮助困难学子完成学业、充分就业,让困难职工子女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及工会组织的温暖,努力成长为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具体举措
1.精准摸清底数信息。各级工会要按照困难职工精准帮扶年的部署要求,全面开展调查摸底,充分发挥工会干部和帮扶联系人的作用,摸清本地区建档在册困难职工(含农民工,下同)家庭的生活状况及子女上学动态信息、毕业就业需求等综合信息;及时关注因下岗失业、患重病、工伤与职业病致残、因公牺牲、遭受各类灾害或突发意外等面临生活困难,却又不符合困难职工建档规定的职工家庭,尤其是八大群体困难职工家庭,结合当地实际,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纳入“金秋助学”活动范围。
2.精准谋划助学措施。针对就读中职、高职院校的困难职工子女,实施“金牌蓝领”计划,积极搭建校企结对助学就业合作平台,实现助学和就业一体化服务;针对高校新入学的困难职工子女积极建档帮扶,发放救助金,鼓励困难学子完成学业;针对高校在读的建档在册困难职工子女实施“圆梦计划”,通过向完成当年学习任务、各科成绩考试合格的学子发放助学金、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勉励困难学子勤奋学习、学有所成;针对困难职工家庭应届高校毕业生,开展“阳光就业暖心”行动,根据其所学专业、就业意向、困难程度等情况,实施“一对一”就业服务。
3.精准资助困难学子。各级工会经费用于困难职工家庭高校学生及接受特殊教育的残疾儿童。符合建档条件的困难职工子女入学,助学金标准按照《宣城市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执行。对生活困难但不符合建档条件的困难职工家庭高校在读(同等条件优先考虑新入学)学生及接受特殊教育的残疾儿童,不超过2000元/人的标准发放助学金。根据中办国办《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精神,各级工会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对在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含中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含高职、大专)阶段就学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给予相应的教育救助,制定本地助学标准。社会各界捐款资金可按照捐赠方意愿确定资金使用对象和标准。
4.精准对接政策资源。加强与其他助学体系和就业政策的对接,针对不同困难职工家庭的情况和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帮扶政策推介宣讲,确保将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纳入“奖、助、贷、勤、减、免”的国家助学体系,将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纳入政府就业援助体系。广泛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助学活动,组织热爱公益事业的爱心企业、爱心人士、劳动模范和先进人物向困难学子献爱心、提供实习岗位、一帮一结对帮扶等,积极争取社会资源参与,不断扩大助学覆盖面,凝聚更多的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到困难职工帮扶的工作中来。
5.精准提升活动质量。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将金秋助学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抓手,通过走访、座谈、谈心、举办主题活动等方式,帮助受助学子及时排解生活和心理上的压力,提供增长知识、丰富阅历的机会,培养自信乐观的精神品质,通过活动教育引导他们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树立远大理想,练就过硬本领,淬炼激昂斗志,积极投身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伟大实践。
三、组织实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工会要压紧压实责任,迅速动员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金秋助学活动有计划开展、高标准推进。积极发挥职工服务(帮扶)中心在困难职工精准帮扶工作中的阵地作用,扩大助学覆盖面,切实增强职工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严格规范管理。各级工会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明确助学标准,建立健全建档申请、审核、公示、发放等流程,全面落实助学金、就业补贴等资金银行卡发放。加强档案管理,对建档在册困难职工家庭的助学金发放要及时录入到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使用省总经费金秋助学资金对困难职工家庭发放助学金的,填写2021年度安徽省工会金秋助学汇总表(附件2)由各县市区总工会存档备查,并交市总工会汇总;市总工会将适时对助学资金开展监督审计,确保资金使用合规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