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提示函
各县(市、区)总工会,各基层工会组织,各用人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省总工会关于岁末年初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发挥工会组织在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中的重要作用,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与职业病危害,切实保障职工生命健康权益,现就做好岁末年初工会劳动保护工作提示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监督责任。岁末年初生产经营活动密集,各类安全风险交织叠加。全市工会组织要充分认识这一时期劳动保护工作的特殊性和紧迫性,根据本级安委会成员单位职责定位,积极配合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消防救援等部门开展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依法履行工会劳动保护监督职责,畅通职工诉求反映渠道,推动解决影响职工安全健康的突出问题,坚决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二、抓好职工培训,强化监督检查力量。依据《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工作条例》,加强本级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队伍建设与管理,并结合工作安排,组织开展针对性业务培训,帮助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熟悉和掌握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劳动保护业务,提升其工作能力。结合本地产业特点和职工需求,依托现有培训阵地,于近期集中组织开展面向一线职工、特别是产业工人的线下安全健康素质培训,提高一线职工安全健康知识和避险自救能力。
三、发动职工排查隐患,筑牢群防群治防线。结合2025—2026年度“安康杯”竞赛活动,广泛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活动。积极动员职工立足岗位排查身边隐患,督促用人单位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病危害自查自纠,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对发现的突出问题,要善于运用“一函两书”等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手段,跟踪督促整改,形成“企业自查、职工参与、工会监督”的群防群治工作格局。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职业病防治事关职工健康福祉。做好岁末年初劳动保护工作,是维护职工切身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要持续加强监督检查、深化教育培训、动员职工参与,牢牢守住安全健康底线,全力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为广大职工度过一个平安、祥和、欢乐的节日提供坚实保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贡献工会力量。
宣城市总工会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