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信息报送管理办法
为加大工会对外宣传工作力度,做好机关党务、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现就做好信息报送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信息报送要求。
报送信息要及时、客观、全面、真实,信息内容要主题鲜明,条理清晰,语言简练。各部室及职工服务中心应对上报信息进行必要的鉴别和筛选,认真进行加工整理,切实提高信息报送质量。
二、信息报送程序。
各部室及职工服务中心报送的信息需经分管领导审核,并将信息以电子文档形式通过OA报送至市总工会办公室。办公室对所报送的信息筛选、整理后择优向省总、市新闻媒体、市政府网站报送。
三、信息报送任务。
各部室及职工服务中心每月至少报送5条信息。每月5日前,请各部室自行填写上月度《信息报送情况月度通报表》报办公室,办公室将对各部室及职工服务中心信息报送情况汇总后予以公布。
各部室及职工服务中心信息报送任务完成情况将作为年度评先评优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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