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总工会网站运行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宣城市总工会网站运行管理,规范网站信息采编、审核、发布等工作,确保信息发布安全、及时、准确,充分发挥对外宣传积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互联网保密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市总工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市总工会网站上有关信息发布流程的管理。
第三条 市总工会网站特指市总工会在互联网注册的门户站点,用于对外发布工会信息、宣传政策法规、维护职工权益的公共信息非涉密网站平台,是市总工会联系基层、服务广大职工的信息化桥梁、纽带。市总工会网站域名地址为:http://xcszgh.ahghw.org,代表宣城市总工会。
第四条 市总工会网站建设遵循依法合规、统筹规划、统一格式、分工负责、公开透明、便民利民的原则。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五条 市总工会网络工作部是市总工会网站的职能管理部门,负责网站的规划、建设、管理、维护和协调工作;负责市总工会网站重大上网信息内容的审核工作;负责对网站栏目的运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确保网站正常运行。
第六条 各县市区工会、市总工会机关各部室〔以下简称:各单位(部室)〕要建立信息员队伍、安排专人(信息员)负责本单位(本部室)的相关工作信息的收集、整理以及有关内容的及时更新,并将信息员名单报市总网络工作部备案。各单位(部室)负责人要对本单位(本部室)上网内容进行保密审查并签署意见,重要的上网内容须经分管领导审签。
第七条 市总工会网站相关栏目的设立和变更需经市总工会网络工作部审核和分管领导审定;各栏目内容及信息的真实性、时效性和文字的准确性等实行单位(部门)领导负责制。
第八条 县区总工会每月报送信息不少于5条;市总机关各部室结合职能及时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其中,市总办公室、组宣部、经保部每月不少于3条,网络工作部、职工服务中心每月不少于2条,经审办每月不少于1条。
第三章 工作流程
第九条 市总工会网站信息发布按照“内容真实准确、及时有效、不涉密、不歧义不引争议”的要求,坚持“谁发布、谁负责,谁承诺、谁办理”的原则,确保市总工会网站上网信息的安全性、时效性和准确性。规范性文件等相关信息应在形成后3个工作日内上网发布;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等信息应在2个工作日内发布;工作动态等信息应随时上网发布。
第十条 市总工会网站信息发布实行三审制。按照规定格式和程序,市总工会机关各部室将报送的各类信息材料(含文字、JPG格式图片,涉密、敏感信息除外)经本人初审、各部门负责人复审、分管主席终审后,由本部室信息员进行发布。各县市区信息员将报送的各类信息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市总工会网络工作部邮箱xcszxxb@126.com,并注明单位、姓名、联系电话,同时将本人初审、各部门负责人复审、单位分管领导终审的网站发稿标签(见附件)报送市总工会网络工作部,市总工会网络工作部负责对各单位(部室)报送的所有稿件进行分类整理,提出修改意见,并有权根据版面要求,对拟用稿件进行文字删减和修改。涉及到市总工会主席、党组书记等重要领导的信息发布,由业务部门撰写初稿、办公室初审、报相关部室分管领导复审、主要领导终审后发布。市总工会网络工作部根据各单位(部室)提供的稿件数量和质量,每月通报采用情况。
第十一条 各单位(部室)在负责栏目信息维护的同时,对涉及全市工会领域的政务信息、政府文件、公共服务信息、重大事项、重要会议通知公告、重要政务活动和领导活动等非涉密信息应及时通过市总工会网站对外发布。
第四章 信息保密管理
第十二条 市总工会网站发布、转载信息应当遵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市总工会网站的网页、通知公告和资料下载等栏目,不得含有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不良信息,不得涉及国家秘密等内容。
第十四条 提高安全保密意识,按照“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要求,加强对上网信息的保密审查。
第十五条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凡涉及国家秘密内容的相关资料及文件等载体不得上网;上网载体虽不属国家秘密,但可能涉及内部办公信息或暂不宜向公众公开事项的信息亦严禁上网,不得公开。
第五章 责任与奖惩
第十六条 市总工会网站建设纳入相关单位(部室)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各单位(部室)必须把市总工会网站相关工作列入目标责任制并作为有关责任人的岗位职责。
第十七条 市总工会网站信息资料录入评分结果与相关单位(部室)年终工作目标考核挂钩,并作为工会信息化建设评优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 信息发布规范
第十八条 各类信息材料的字数原则上按以下标准掌握:动态类信息字数在200-500字;工作交流类信息字数在400-600字;情况通报类信息字数在600-800字;工作研究类信息字数在500-1000字;经验交流类信息字数在1000-2000字;领导讲话、政策、法规、制度、意见、通知等按需摘登或全文刊载。
第十九条 报送信息时,配有照片的应附20字以内的文字说明和注明作者姓名和联系方式。照片格式统一使用JPG格式,以原图大小为宜。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宣城市总工会网络工作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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